为了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必须有一套人力资源战略思路及基本原则,故制订如下人力资源管理原则:
 
一、顾地公司选拔人才的基本标准:忠诚、能干、肯干、进取。
 
二、在顾地公司工作的员工必须做到“五热爱”(热爱行业、热爱企业、热爱产品、热爱本职、热爱自己)。
 
三、坚持“换人不如换思想,换思想不行再换人”的原则,不轻易辞退员工,强调领导塑造人才和自身提高的思路,坚持“企业发展不等待个人进步”的换人原则。
 
四、人力资源管理不仅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工作,也是全体管理者的职责。各级管理者有责任记录、指导、支持、激励与合理评价下属人员的工作,负有帮助下属人员成长的责任。下属人员才干的发挥与对优秀人才的举荐,是决定管理者的升迁与工资待遇的重要因素。
 
五、鼓励员工为公司献计献策,并为员工设计一条良好的职业发展通路,激励员工努力工作,并及时奖励和晋升有成效的员工,让他们追求到适合的岗位和待遇。
 
六、干部、技术、营销等挑战性系统空缺职位尽量从公司内部进行选拔,合格的人才经过充分的培训和严格的考核后,安排到相应的工作岗位上,让员工感到有发展晋升的机会。在内部招聘时,其它相关部门应从大局和关心下属的原则下全力支持。
 
七、人力资源部应作好相应空缺岗位的人员储备,并对新进员工进行严格而系统的入司培训;
 
八、公司始终把培养人才作为一项大事来抓,对有培养潜力、忠诚度高的员工,积极鼓励进行进修学习和轮岗工作,对条件优秀者,将定期选派到高等院校或海外进行培训提升;不允许海外考察、培训等机会给未签培训协议者;
 
九、干部队伍梯队建设思路:
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中,原则上不设副职,但在劳动合同期满前6个月,应安排一个副职到其岗位进行培养;与公司存在劳务关系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中,在劳务合同期满前3个月安排副职到其岗位进行培养,确保公司人力资源的延续性;
 
十、夫妻双方均在本公司工作,原则上不得在同一部门和相关联部门工作;若出现双方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且在同一部门或相关联部门工作的情形,人力资源部必须对其进行工作调动以回避夫妻双方在同一部门或相关联部门工作的情形出现,员工也必须无条件服从调动。